物业公司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,停水停电,这种做法看似常见,但实际上是违法的。李先生就遭遇过,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意,拖欠了几个月物业费,物业公司便对他家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,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。
供水、供电是业主与供水、供电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,物业公司无权擅自中断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。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,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协商、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。比如,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发送催缴通知,与业主协商解决纠纷;也可以请求居委会、街道办等部门进行调解;调解不成的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。
业主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意,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,比如向相关部门投诉、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,而不是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对抗,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同时也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