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经营不善时,可能会选择裁员,但裁员可不是想裁就裁。某企业因业务调整,突然通知一批员工被裁员,既没提前通知,也没支付经济补偿。员工们申请劳动仲裁,最终企业不仅要支付赔偿金,还影响了声誉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企业裁员 20 人以上或者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% 以上的,需要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,听取意见后,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案才能实施。而且,裁员时要遵循法定的优先留用和禁止裁员规定。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,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员工,应当优先留用;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女职工,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员工,不能随意裁员。
企业裁员时,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。如果企业违法裁员,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。企业裁员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,避免因违法裁员带来更大损失。